13963933232


國際貨代知識常用術語

作者: 來源: 時間:2022-06-22 分類:

國際貨代知識常用術語

1.ORC:Origin Receiving Charge起運港碼頭附加費;


2.DDC: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目的港提貨費;


3.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碼頭操作(吊柜)費;


4.BAF:Bunker Adjusted Factor燃油附加費,或稱FAF(Fuel Adjusted Factor);


5.CAF: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貨幣貶值附加費;


6.DOC:Document文件費;


7.PSS:Peak Season Surcharge:旺季附加費;


8.AMS:America Manifest System(美國艙單系統)。


國際貨代主要干什么?


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作為代理人和當事人兩種情況時的責任。 從國際貨運代理的傳統地位講,作為代理人,負責代發貨人或貨主訂艙、保管和安排貨物運輸、包裝、保險等,并代他們支付運費、保險費、包裝費、海關稅等,然后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通常是整個費用的一個百分點)。上述所有的成本均由(或將由)客戶承擔,其中包括國際貨運代理因貨物的運送、保管、保險、報關、簽證、辦理匯票的承兌和為其所引起的一切費用,同時,還應支付由于國際貨運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而產生的其他費用??蛻糁挥性谔嶝浿叭扛肚迳鲜鲑M用,才能取得提貨的權利。否則,國際賞運代理對貨物享有留置權,有權以某種適當的方式將貨物出售,以此來補償其所應收取的費用。 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純粹的代理人,通常應對其本人及其雇員的過錯承擔責任,其錯誤和疏忽包括:未按指示交付貨物;盡管得到指示,辦理保險仍然出現疏忽;報關有誤;運送錯誤的目的地;未能按必要的程序取得再出口(進口)貨物退稅;未取得收貨人的貨款而交付貨物。國際貨運代理還應對其經營過程中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滅失或損壞或人身傷亡承擔責任。如果國際貨運代理能夠證明他對第三人的選擇作到了合理的謹慎,那么他一般不承擔因第三入的行為或不行為引起的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當事人,系指在為客戶提供所需的中,是以其本人的名義承擔責任的獨立合同人,他應對其履行國際貨運代理合同而雇傭的承運人、分貨運代理的行為或不行為負責。一般而言,他與客戶接洽的是的價格,而不是收取代理手續費。 目前,各國法律對貸運代理所下的定義及其業務范圍的規定有所不同,但按其責任范圍的大小,原則上可分為三種情況,******種情況,作為國際貨運代理,僅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第二種情況,作為國際貨運代理,不僅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還應使貨物完好地抵達目的地,這就意味著他應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和造成第三人損失的責任;第三種情況,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取決于合同條款的規定和所選擇的運輸工具等,例如FIATA規定,國際貨運代理僅對屬于其本身或其雇員所造成的過失負責。如其在選擇第三人時已恪盡職責,則對于該第三人的行為或疏忽不負責任。如能證明他未做到恪盡職責,其責任應不超過與其訂立合同的任何第三人的責任。正是由于各國的法律規定不同,要求國際貨運代理所承擔的責任就大 不相同了。

蜜桃臀aⅴ精品一区二区三区